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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申辦OBU民幣融資時,銀行公會提醒要留意民幣資金短缺、匯款遭退或蒙受匯損等風險。林鼎皓攝
向OBU借民幣 防3風險

銀行公會示警 留意資金短缺、退匯及匯損

2011年 07月27日

【廖珮君╱台北報導】大陸台商向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OBU)辦理人民幣,銀行公會示警,由於中國法令變更、台商身分資格等,將使台商臨人民幣資金短缺、匯款遭退或蒙受匯損等風險。

金管會日前開放台商可直接向台灣的銀行OBU、海外分行借人民幣資金,免再透過美元結算,降低台商匯率風險。

金管會也要求銀行公會研擬風險預告書,向客戶揭露相關風險,公會將在明(28)日理監事會上討論此案。

民幣匯入中國限制多

公會建議,各銀行需在網站設OBU人民幣業務專區,揭露台商在OBU借人民幣應注意事項,並在風險預告書中,揭露收取的相關費用,且對新客戶需以特別條款載明,並讓客戶在該項內容簽名等三大項。

首先是中國政府對境外人民幣匯入中國限制嚴格,人民幣資金供需恐因此中斷,台商被迫改以其他外幣支付,蒙受損失。公會舉例,去年10月香港因跨境貿易結算量暴增,貿易結算超限而被迫暫停,中國對香港清算銀行,要求調整人民幣部位或利率,使銀行人民幣資金供需減少甚中斷,台商臨人民幣資金短缺,被迫改以其他貨幣作收付,蒙受匯損。

退匯將先扣利息費用

中國對將人民幣匯出入者,資格身分也嚴格管制,若台商不符中國核准匯入者的身分,台商匯往中國的人民幣款項,將遭退匯,衍生的郵電費、借款利息等,都需由台商自付,且銀行可直接從匯款金額扣除。銀行主管說,台商在中國使用人民幣,需先取得中國核准匯出入,還得辦理外債登記,若台商未依規定辦理,將使已撥付的人民幣資金無法匯往中國。最後是人民幣匯率波動的風險,將衍生台商交易的風險和評價損失。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國銀向銀行局遞件申請做人民幣業務後,金管會將加快審核,預計8月上路。據了解目前已有2~3家銀行遞件申請。

台商和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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