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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圈薪資掛海外 財政部盯上

2010-07-27 工商時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金融業高階經理人薪資掛帳海外,已被政府盯上!據了解,金管會、國稅局已悄悄盯上高薪、高階經理人的薪資海外掛帳問題,金融圈人士透露,主管機關已私下要求多家金控、銀行、券商,「在本國總公司有職務的,薪水必須由總公司處支付!」不可藉由帳掛海外來節稅,市場已預期,這勢將大為墊高金融業從外國或是外資圈「挖角」高階經理人的人事成本。

 包括中信金、富邦金、永豐金、元大金、開發金等大型金控,以及凱基、寶來、群益等券商,均積極投入香港布局,以奠定前進大陸市場的利基,為此均競相從外資圈重金挖角不少「好手」來效力,希望加快拓展大中華區業務的腳步。

 不過要從外資圈聘雇副總級以上的好手,「現在的行情是100萬美元以上的年薪!」相當於台幣3200萬元以上。至於薪資如何出帳,每家業者的作法不盡相同,有些公司儘管該高階主管在台灣有職務,不過業務重點若移轉到香港或大陸市場,海外出差非常頻繁,則薪資出帳將會由香港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來出帳。

 若從香港出帳,對高階經理人的附加好處,就是繳稅的優惠。

 金融圈人士分析,因為香港稅制不同,不僅採「分類稅制」,在此稅制之下的所得稅率最高亦只有17%,但台灣綜所稅的累進稅率級距最高卻是40%,「是香港的2倍以上!」

 這些年薪100萬美金的高階經理人,適用的絕對是最高40%的累進稅率,在這種情況下,高階經理人的薪資若從台灣出,比起從香港出,該名高階經理人恐怕得再多繳超過500萬元的所得稅。

 對此,金融圈高層深入分析指出,高階經理人除了要多繳稅外,金融業的人事成本負擔也會受影響

 熟知外資圈福利待遇的業界人士指出,對於高階經理人所謂的「年薪」如何計算,每家公司的制度不一樣,有的是不包括繳稅、子女教育等福利津貼補助,就要100萬美元,亦即,倘若稅費多被charge,公司就得多付錢,讓這名高階經理人的「實拿」年薪能達到100萬美元。

 因此,對於金管會與國稅局近來已注意到部分金融業把綜合處理台灣、香港、大陸業務的人員薪資,由香港地區的據點來支付,要求公司支付薪資時,應由總公司,而非由香港分公司適用,金融業者認為,這恐將使國內金融業未來的人事成本更高,亦不利業界從外資圈求才。

 


薪資仍須申報所得稅

2010-07-27 工商時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金融業替年薪上百萬美元的高階經理人節稅,將薪資掛在香港等海外子公司,財政部高層昨日明確指示:就算把帳掛在海外,這些高階經理人上百萬美元的年薪,仍必須適用國內最高40%的綜所稅率來報稅,換言之,不能因為帳掛香港就因此避稅。

 在財政部、國稅局體系所受理的相關案例中,先前比較常見的是公司藉由出差費用的認列,來節省營利事業所得稅。舉例來說,企業負責人為了省自己公司要繳交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因此把長年派駐在海外員工的薪資所得,當作「出差費」來列報,用費用扣抵的方式來變相減免營所稅,這是先前經常發生的案例。

 不過,隨著產業走跨國整合,特別是以大中華市場為中心的跨國業務整合路線時,新的案例因此發生,焦點變成了本國籍高階經理人的綜合所得稅,是否因為掛帳香港等海外子公司而「少報」。

 對此,財部官員表示,這類高階經理人薪資掛在海外以對高稅率的綜所稅避稅,算是近來新發生的現象。

 官員進而說明,舉例來說,即使1年365天,該名高階經理人加總起來,約當100天是當「空中飛人」,為了road show、海外子公司管理等理由,在海外工作,但倘若這些時間不是長期、定點的累積,而是零散的往返國內外,這樣仍會被視為「出差」,其薪資所得必須全數依國內綜所稅率行情來繳稅,除非這名高階經理人能舉證的確是受總公司派駐長期、定點在海外公司。

黃杰:中華民族自古就是『萬萬稅』,外資高階經理人薪資僅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是台幹、台商、華僑的海外所得課稅問題與薪資認列問題。就看明年的實務課稅效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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