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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以個人名義投資 較沒問題

  •      富邦蔡家擬以個人名義買下凱擘旗下有線電視,通傳會(NCC)發言人陳正倉昨天表示,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購買,只要未具有黨政軍身份就比較沒有問題,但審查小組還是會就其資金來源進行清查,以確定是否確無黨政軍持股。

     去年9月中旬,台灣大宣布購併凱擘擁有的有線電視系統商,但該購併案送到NCC後,一直無法進入實質審查。NCC表示,主要原因是台灣大的母集團富邦集團所屬富邦銀行的股東中,台北市政府擁有15%的持股,違反「黨政軍不得參與媒體經營」的規定。

     為了幫該購併案解套,蔡明忠曾多次親往NCC說明,但NCC強調「法令規定在那裡,誰也沒有辦法」,台灣大確定無法解套後已主動撤案。

     蔡明忠家族以個人名義捲土重來,經濟部投審會表示,凱雷確實在上周遞件,申請外國人股權轉移部分,至於轉移的對象,只願意說,就是蔡氏兄弟投資成立的公司,但公司名稱不方便透露。

     官員進一步說,昨日上午完成初步審查,凱雷無需補件,因此昨日下午立即將申請案送交主管機關NCC與央行等相關單位審查。

     陳正倉表示,他還沒有看到申請案,無法評估其可行性,但依照法令的原則來看,有線電視並沒有限制台灣人誰不可以去買,如果是用個人名義,只要他不是某某政黨的秘書長或是黨部主委等黨政軍身份,通常都沒有什麼問題。

     不過他說,審查小組還是會就蔡明忠等投資股東的資金來源去做了解,看資金是否來自於台灣大。如果資金來源沒有問題、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和電信法等相關規定,而且申請案送來的資料也很齊全,不需要補件,那審查程序就會很快。

     根據NCC之前審查台灣大購併凱擘案時的說法, NCC在收到申請案後,會先檢視該併購案有線電視訂戶數有無超過總訂戶數的1/3;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是否超過可利用頻道的1/4;以及外國人直接股份是否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0%等原則進行審查。

     據了解,一旦蔡明忠取得凱擘旗下111.9萬個用戶,加上弟弟蔡明興原本持有台固媒體48.7萬用戶,總計在國內有線電視市場的市占率是32%,可低空略過法令不得超過1/3的規定。

  • 2010-07-27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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