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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通令 清查不動產放款

 金管會在5月底再度發函全體國銀管制不動產放款,此次鎖定目標是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要求清查旗下不動產放款是否有「超限」銀行法規定,並明定7月底前要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否則將被列為下半年重點金檢對象。

 據了解,在金管會下達指令之後,多家國銀一方面忙於吸收存款以擴大「分母」,同時緊縮房貸或建築融資放款,特別是建築融資;銀行透露,金管會私下對多家國銀表達「頂多維持現有比重,不要再增加」的態度,因此不僅新增放款受限,舊有融資展延也可能受阻。

 至於月底將召開第2季理監事會議的中央銀行,據了解本次並未打算再訂定任何新不動產放款監控措施,銀行主管指出,現在多數國銀內部都忙著在因應金管會5月底的新令函,全面清查不動產放款相關歸類,同時調整放款結構。

 銀行主管表示,金管會要求,對包括房貸、建築融資在內的不動產放款,必須維持在總存款比重30%的限額內,這是銀行法行之有年的規定,過去也未曾見金管會為此發函「提醒」國銀,使金融圈對金管會這回發文高度關切。

 金融圈知情人士透露,金管會首度發函國銀提醒全面清查不動產放款不得「超限」,是因為發現不少國銀在先前匯報不動產放款時,明明是房貸,卻放到修繕貸款或理財周轉金放款,認為若這些「模糊地帶」放款計入房貸放款總量,超限的國銀可能不在少數,因此下令全面清查。

2011-06-21 01:31 工商時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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