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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避稅 務必合法

G20 今年4月提出反避稅天堂名單,而與往年不同的是,過去國際組織只針對反恐、洗錢等犯罪問題要求避稅天堂改進,今年則特別以避稅、逃稅議題要求改進。本次名單分三類:白名單、灰名單、黑名單,大部分的知名避稅天堂都入灰名單,唯獨塞席爾與模里西斯被納入白名單。G20表示,各國包含避稅天堂,都應提供適當稅務資料交換,以便他國追稅。名單公布時,震驚許多避稅天堂,因為向來立場較為中立的OECD,一向認為國家無義務替他國執行稅法,且各國稅率差異乃國家間的競爭常態,但本次OECD居然要求國與國間需建立稅務資料交換管道,意味著OECD認同國家需協助他國執行稅法。

面對OECD新的立場,許多避稅天堂也趕緊採取應對措施。英屬維京群島已於這期間與與丹麥、芬蘭、冰島、挪威、瑞典等國家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協定,近期還會與法國、紐西蘭簽署。盧森堡5月與美國完成修訂雙邊的資料交換協定。 百慕達與荷蘭剛完成協定,也因此成功的由灰名單晉升白名單。而瑞士與挪威則進行修訂稅務資料交換相關條文。

稅務資料交換協定將是各國追討海外漏稅的利器,但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協定的兩國皆需依照協定投入更多資源收集稅務資料,部分小島國因缺乏收集資料的技術及資源,而未積極加入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協定。

目前反避稅天堂名單的衝擊仍侷限於歐美國家,因為主要積極追稅的政府多為歐美的富國。如果歐美的富人開始大舉往亞洲藏錢,歐美國家勢必對亞洲國家施壓,要求加入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協定的行列。對於使用境外公司的人,務必合法操作,避免與逃稅行為掛勾。

【2009/06/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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