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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個資法 衝擊金融、保險業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孫中英、彭慧明/台北報導】
2010.09.20 03:30 am
 
 
 

未來即將實施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嚴格保護個資,「需要顧客名單」進行銷售的金融保險業首當其衝。民營銀行主管指出,雖然施行細則的規範還不清楚,但如果未來銀行向客戶蒐集個人資料時,必須明確告知蒐集目的、類別、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和方式等,將造成銀行作業成本大增。另外,對於旗下擁有金控公司的金融機構衝擊更大,因為原先可發揮銀行存款、購買基金、賣保險、股票下單等「交叉行銷」的綜效,未來可能不能如此「自由」運用客戶資料,效益恐大幅縮水。

壽險公會決定提案修改「保險法」,爭取將壽險業排除在個資法適用範圍外。壽險業者說,若壽險業不排除適用,新版個資法可能會讓壽險行銷、核保及通報等動作都卡住,很難運作。

此外,壽險公會指出,新版個資法還嚴格規範了「特種資料」的運用方式。所謂「特種資料」,即個人病歷、醫療診斷書等;當消費者投保醫療險,壽險公司一定要了解當事人病史,才能「核保」,此時就要調查投保人的「特種資料」,如果限制重重,勢必不易查出投保人「帶病投保」的問題。

目前為防堵保險犯罪,壽險公會及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會主動收集相關保險資料,或立即通報投保資訊;但未來收集資料時,一定要取得當事人同意。

壽險公會指出,通報首重時效,假設當事人有意犯罪,例如在短時間內向五家公司「高額密集」投保,但未來通報須取得當事人同意,還要告知當事人「資料使用目的」,幾乎無法防制保險犯罪。

新法對零售業者的儲值卡或集點卡手法,也有影響。遠東集團旗下的「快樂購」發卡量約七百六十萬張。行銷公司行銷協理藍玉婷表示,未來若要告知消費者收集資料的原因、項目和應用範圍,可能受到消費者質疑,行銷難度提高。

台灣也有不少消費者透過網路使用購物或免費郵件等各項服務,必須提供個人資料,甚至信用卡號碼。台灣雅虎資深公關經理黃明怡說,雅虎已經有符合美國和歐盟等地的個人隱私權保護條款,台灣的新個資法施行後,台灣雅虎一定配合。

【2010/09/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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