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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障每戶300萬 明年施行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0.07.01 09:36 am
 

民國97年10月間因應金融海嘯而採行的存款全額保障,將於今年底到期後終止,明年1月起恢復為限額保障,存款保額則永久提高到每戶新台幣300萬元。這是我國實施存款保險制度以來的最高金額紀錄,保障金額並高於鄰近的香港、新加坡。

財金單位估算,若以存款戶數來看,300萬元保額可保障99%的存戶;若以存款金額來看,平均有60%存款金額可獲保障,其中自然人達80%到90%,法人則不到50%。

財金官員表示,回復限額保障後,民眾要注意分散風險,例如有500萬元存款,最好分散存在兩家金融機構,可各享有300萬元保障。

財金官員昨(30)日表示,原本存款保險的保額是每戶150萬元,因應金融海嘯衝擊,行政院在97年間宣布對所有金融機構的存戶採取全額保障,全額保障措施將在今年底到期。之前相關單位就在討論如何退場而不影響存戶信心,金管會日前決定,為降低全額保障回到限額保障對市場的衝擊,保額將提高到300萬元。

但對存戶來說,因為不是存款全都保,恐怕會衝擊到一些中小型銀行,存戶會擔心存款的安全而將存款「搬家」。不少金融機構最近競相推出高利率吸金策略,尤其是搶收半年期以上的定存,以確保在全額保障回復到限額保障期間,存款資金不會流失。

根據存保公司目前掌握的資料,鄰近香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也決定明年起回復限額保障,但以這些國家目前打算訂定的保額來看,台灣的300萬元相對較高,加上兩岸經濟協議(ECFA)簽訂,可能吸引部分資金會移向台灣。

為因應年底存款全額保障屆滿,包括金管會、存保公司、中央銀行、財政部、農委會及主計處等單位會商後,已原則敲定退場方案,金管會委員會上周討論通過後,正依法會銜財部、央行呈報行政院核定。

據了解,原本財金單位提報金管會委員會討論的退場方案,包括明年1月1日起最高保額提高到300萬元,並擬妥備案,萬一年底景氣變差,法人保額最高5億元,自然人保額1,000萬元。但因景氣確定復甦,金管會委員會通過的方案未納入備案,而是將保額一律提高到300萬元的方案。

 

 
 

 

 


新聞辭典》存保制度

存款保險是國家推動的存款保障制度,由銀行繳交保費給中央存保公司,如果銀行經營不善倒閉,存保公司會負責賠付該銀行存款人的存款。不過,每個人存在銀行的金額不一樣,存保公司依限額保障方式賠付。以限額保障150萬元為例,存款人的存款若為50萬元,就是50萬元全賠;若存款有200萬元,最多只賠150萬元。

前年因應金融海嘯,政府對存款改採全額保障,亦即不論存款人的銀行存款有多少,只要銀行發生問題,都由政府全賠。明年1月1日起,存款保險保障範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支票存款等。

另一不同是,金融海嘯前,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不包括外幣存款及存款利息,但明年1月1日起,存保條例將一併修改,擴大保障範圍至外幣存款及利息等。


【2010/07/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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