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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匯款大鬆綁 風險仍自負

* 2009-07-01
* 【中廣新聞/陶泰山】

兩岸匯款大鬆綁,不過,兩岸還沒簽訂「貨幣清算機制」,如果從台灣匯一千萬新台幣到大陸,必須先換成美元,美元到了大陸,收款人再把美元換成人民幣,兩段的匯率風險,必須自行承擔;要等「貨幣清算機制」簽了之後,才能直接從台灣匯新台幣,在大陸領人民幣,只要承擔一段的匯率風險。

兩岸金融開放至少有四大項議題:兩岸匯款,簽訂金融合作備忘錄MOU,市場准入,以及貨幣清算機制。其中,兩岸匯款已經配合經濟部開放一百九十二項大陸可以來台投資的項目而進一步放寬,不過,其他議題都還在洽談當中,還沒開放。

其中,MOU備忘錄會是一個原則性的精神宣示,簽了MOU表示雙方有合作的意願,才會有接下來實質而具體的市場准入,例如雙方互相開放銀行設點等;而金融往來和匯款會涉及到官方的貨幣清算,在清算機制還沒簽訂之前,都必須透過第三種貨幣間接轉換。兆豐商銀副理王文龍說:「只能用人民幣和台幣以外的國際貨幣,用美元,你要匯美元,美元匯過去,他再換成人民幣」

國內銀行目前各自和大陸的銀行有通匯和設帳的合作關係,以往兩岸對於匯款的限制,在銀行合作伙伴方面倒是沒有限制,回歸銀行各自評估彼此的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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