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巴紐案首筆追回款匯回台灣
* 2009-12-31【中央社】
外交部今天表示,29日下午收到由新加坡匯回外交部國內帳戶的「巴紐案」第1筆追回款項,金額約152萬美元,未來會透過法律程序持續追償巴紐案款項。
中華民國在新加坡向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追討2980萬美元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商議建交巨款案,新加坡高等法院20日下令,要求新加坡華僑銀行把吳思材戶頭的210萬新元(新台幣4830萬元)存款交還台灣。
外交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說,已於29日下午收到由新加坡匯回外交部國內帳戶的巴紐案第1筆追回款項,金額約152萬美元。
外交部表示,這筆款項雖然只占民國95年間外交部匯至金紀玖及吳思材兩人在新加坡的銀行帳戶中款項的一小部分,但就匯款當時外交部並未與金紀玖、吳思材訂有任何書面文件而言,追回本屬不易。
外交部說,數度派員到新加坡與有關當局商議採取扣押保全及進行訴訟追償程序,這一發展顯現政府追討決心,獲此初步成果,尚堪告慰。
外交部指出,將繼續努力透過法律程序追償金、吳兩人其他海內外財產。新加坡法院已訂明年2月初開庭審理金紀玖返還匯款案,外交部將全力應訴,追回納稅人血汗錢,也呼籲金紀玖面對現實,返台投案並歸還侵占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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