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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觀點/稅制簡單易懂 才是王道

證所稅案的行政院版本、立法院國民黨各版本完成整合,對於推動立法的進程,應有幫助。這個新版本,在精神上與民進黨引用前財政部長林全版本的就源扣繳觀念,有些接近,朝野兩大政黨的「整合版」,或可因為彼此的精神接近,有進一步繼續整合的機會。

國民黨新出爐的整合版,最大特點就是對自然人採取所謂的「雙軌制」。雖說是雙軌,但最後結果如果以此版本內容實施的話,相信大多數人會選擇「設算所得課徵」的方式,會自然地回到單軌上。

因為這樣的做法,雖無長期持有的優惠待遇,但一方面計算起來比較方便,稅率提高也是在股價指數提升到一定程度後,爭議不太大;另一方面,核實課徵的做法,是以綜合所得稅累進稅制的精神去課稅,稅率5%-40%,雖提供盈虧互抵3年,以及持有1年以上所得減半課稅等優惠,仍不足以讓人願意去選一個明顯偏高的稅率。

從投資人觀點看過來,調整後的新做法,對在股市賺的多的投資人,比較有意義。舉例來說,我今年在股市賺了10億元,只要按照新的做法,依照一定的比率把該繳的稅繳了,就沒事了,可能要繳交的稅負比從前單純的0.3%高一點點,但相對於所賺到的錢,還是很有限。

但也因此,我想提醒的是,新的整合版內容實施時,要留意是否還能做到「抓大放小」,以及如何維護「量能課稅」的精神。

這版本的內容,有一特別規定,把IPO後初次股票交易(承銷10張以上),以及未上市櫃(含興櫃),排除在設算所得課徵的選項之外,也就是說,只能適用核實課徵的制度,意即在一定的優惠條件下,以綜所稅累進稅制的精神去課稅。

這當然是一種做法,但我還是認為,這樣做,何不沿用最低稅負制的方式去整合呢?這是目前已經存在的稅制,這些年下來,市場也習慣了這項做法,只要把適用的範圍做些調整即可,整合版雖然法人部分仍採取最低稅負制,個人部分一樣也可以用此制度,不必新增別的設計。

最低稅負制適用在證所稅,只有兩點需要堅持,就是我主張600萬元的門檻(按:行政院版門檻為400萬元),不要去動它,稅率也不要去更動。剩下的,就是透過內容的調整等,把稅基擴大。

這制度最近引起討論,主要是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認為,它是一家專注本業的公司,卻無端因為證所稅的改革,稅率提高而必須多繳稅,導致外界對此制度又有一些議論。如果照我的建議,不要去動門檻與稅率,只需要在稅基的調整上,做些技術性的處理,問題就可迎刃而解,它還是適合作為開徵證所稅的好方法。

我再提一個觀念:稅制的設計,還是要簡單易懂,如果證所稅個人與法人課徵方式不同,個人之間也可以有多種選擇,那這稅制就會顯得難懂,未來推出時,處理上也複雜。何不利用最低稅負制一路走到底,簡單方便外,至少就我來看,包括台積電碰上的問題等,目前許多問題,其實都很容易處理。

(作者是成功大學副校長,本文由何志欽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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