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景氣 企業速申請預先訂價協議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9.09.04 03:34 am
不景氣時期,企業更應注重移轉訂價風險管理,會計師提醒,許多企業曾和國稅局簽訂「預先訂價協議」(APA),若看好公司未來的獲利前景,則應趁景氣低迷時提出申請,可取得較有利的協商結果。
另業者現在若無法達成協議的獲利率,可主動向國稅局申請修改。
業者原預測景氣將陸續自今年初開始好轉,但因最近天災人禍頻傳,國內經濟再受重創,復甦所需時間延長,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詹惟任認為,跨國企業若長期獲利前景看好,不妨於景氣低迷時期,提出預先訂價協議申請,有機會取得較為有利的協議結果。因為不景氣時,可比較的公司同樣處於不利的經濟環境,現階段可能適用較易導出有利結果的關鍵假設條件。
由於金融海嘯發生後,景氣情況劇烈改變,可能導致已經簽訂的預先訂價協議須進行協商,或是停止適用的情形。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 31條規定,申請人於預先訂價協議適用期間,如影響交易結果的因素發生顯著變化,包括關鍵性假設條件改變、交易雙方已非為關係人,或依交易契約規定應重新訂價情形,應於變化之日起一個月內通知轄區的國稅局,而國稅局則應依其情節採取必要的措施,包括與公司協商修改預先訂價協議的條款及條件,甚至停止當初簽訂的預先訂價協議。
詹惟任解釋,徵納雙方簽訂的「預先訂價協議」是屬於合約性質,目的是為了維持公司穩定的獲利率,因此一簽下後就決定公司未來三至五年要申報繳稅的獲利率。但過去幾年經濟景氣比較好,若過去簽訂預先訂價協議的公司,現在因經濟環境巨變而無法達成當初協議的獲利,應該去和國稅局協商修改或停止適用,相信都有協商的空間;另一方面由於現在景氣低迷,還沒申請的公司也可以趁現在開始準備去和稅局談,稅局也會樂見其成。
台北市國稅局官員表示,申請預先訂價協議大多是跨國企業,集團營運分布世界各處,而且關係人交易情況複雜,所以國稅局需要的審查時間也會較長,真正和企業簽下預先訂價協議,審核期間都會超過一年以上。目前台北市國稅局也有正在審核的預先訂價協議申請案件,若公司最近的獲利情況有重大改變,也可以對國稅局協商修改,國稅局將會視情況而採取個案認定。
閱報祕書/預先訂價協議
預先訂價協議(APA)是用來處理跨國企業移轉訂價行為的制度,目的在降低跨國企業獲利的不確定性,並減少徵納雙方查核移轉訂價的時間和金錢成本。
依據財政部訂定的「營利事業申請預先訂價協議作業要點」,協議交易的交易總額達10億元以上、或年度交易額達5億元以上,前三年度無重大逃漏稅情事者,可向稽徵機關申請簽訂預先訂價協議。不過稽徵機關所需的審查期間較長,需要耗費一至兩年期間。 (記者吳碧娥)
【2009/09/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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