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帳面匯損 不得列報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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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台灣稅務 (632)
- Jun 23 Tue 2009 22:14
企業帳面匯損 不得列報
- Jun 23 Tue 2009 16:17
逾1萬美元 攜無記名旅支入境須申報~
- Jun 23 Tue 2009 13:52
政府課錯稅 財產稅最大宗
- Jun 22 Mon 2009 06:30
大法官釋字第661號
近來的稅改與發展,確實都常出人意表。
661號解釋涉及稅目為營業稅,將來,舉凡所得稅、貨物稅、遺產及贈與稅等中華民國17種稅目,只要政府一個不小心,做錯了課稅的法令,日後就要有面臨無限期退稅風險的準備。
無限期退稅風險:換言之,對於財政部、國稅局都將是個未爆彈壓力,不得不慎啊!
- Jun 22 Mon 2009 06:23
課稅權 不再無限上綱
- Jun 22 Mon 2009 06:19
違憲課稅 掀連鎖退稅效應
違憲課稅 掀連鎖退稅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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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 20 Sat 2009 14:16
引資回台 還得加把勁
- Jun 20 Sat 2009 14:00
戶籍任意遷出 將補徵差額地價稅
- Jun 18 Thu 2009 22:45
引用:外幣與財產交易所得
- May 28 Thu 2009 22:27
企業併購 須檢視移轉訂價
- May 20 Wed 2009 01:53
借人頭開OBU帳戶,涉無償贈與…
- May 05 Tue 2009 00:04
企業買賣國外基金 所得要繳稅
企業買賣國外基金 所得要繳稅
公司常將閒置資金投資基金以賺取獲利,但要注意營利事業買賣國外基金的收入屬於應稅所得,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南區國稅局發現,公司行號常因不清楚國內外基金的區別,將處分利得全部列報免稅所得,最後被國稅局調整補稅。
南區國稅局日前審核A公司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發現A公司申報出售有價證券增益1,100餘萬元,並同額自課稅所得額中減除,經查只有300萬餘元為出售國內公司股票及國內基金的所得,其餘800萬元均屬處分國外基金的利得,因處分國外基金並非免稅所得,國稅局核定從A公司申報的課稅所得額加回 800萬元,核定補稅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