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年新婚夫妻 勿採合併申報所得稅

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提醒,綜合所得稅申報時,不少納稅義務人忽略了:申報所得其實是上一年度而不是當年度所得。 

如果與當年度才結婚的配偶,合併申報上一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可能會因浮報免稅額而被處罰鍰。 

該分局特別呼籲,99年度結婚夫妻,今年5月份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要特別注意,切勿採合併申報,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

 

【黃杰推薦延伸閱讀】

申報綜所稅 7大錯誤必罰

更多資訊與分析,請見黃杰境外資訊E報報。訂閱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