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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婚夫妻 勿採合併申報所得稅
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提醒,綜合所得稅申報時,不少納稅義務人忽略了:申報所得其實是上一年度而不是當年度所得。
如果與當年度才結婚的配偶,合併申報上一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可能會因浮報免稅額而被處罰鍰。
該分局特別呼籲,99年度結婚夫妻,今年5月份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要特別注意,切勿採合併申報,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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