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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登陸授信 盼回歸自律
【經濟日報╱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
2010.10.19 02:54 am
 

銀行為降低登陸搶客的授信難度,建議改由銀行自行訂定放款自律規範,取代金管會要求的覆審制度,銀行主管強調,這不代表銀行風險控管會較寬鬆,反而可透過銀行訂定自律規範,讓相關要求更貼近市場狀況。

 

經濟日報/提供
 

過去銀行可透過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對大陸台商放款,但因為風險較難預測,主管機關因而要求銀行固定期限內要覆審。

行庫主管表示,台灣的銀行在放款後向來有覆審制度,即第一線的分行通過授信案後,要送到總行授審小組會再審核;但大陸方面沒有這項規定或公約,過去金管會希望銀行能注重風險,因此要求銀行每一個月或是半年就必須覆審,以確定放款條件沒有變化。

銀行主管認為,國銀可至大陸設分行之後,相關放款應該視同海外分行管控,不必要求銀行密集覆審,因此最近透過銀行公會對會員銀行發放問卷,了解各銀行對放寬放款覆審的看法。

據悉,此項提案是由第一批登陸的第一銀行建議,銀行公會已在近期向會員銀行發出問卷,了解各銀行對覆審制度的看法。

相關人士指出,上周起各銀行陸續收到銀行公會的問卷,包括土銀、合庫、一銀等已有登陸資格的銀行,都交由法金及授審部門研究,希望趕在年底分行開業前,經由銀行公會訂定確切的放款公約,讓大陸分行放款能回歸銀行自律。

銀行主管表示,國銀未來在大陸放款將會從一開始的外幣逐漸擴大到人民幣,對象也會從台商增加到陸商及外商,如果相關放款全都要採取嚴格的覆審制度,將大幅提高銀行成本,也可能影響初期授信業務的推展。

【2010/10/1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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