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補稅大失血 國稅局追溯94到98年

長庚醫院承認,和主治醫師屬於「雇傭關係」,而不是「合夥關係」,接下來,為數不少的醫生將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財政部將在收到衛生署的認定公文後,由五區國稅局全面發動補稅,追溯期五年,從九十四年到九十八年,如果是逾期申報案件,再往前兩年,從九十二年到九十八年。

長庚醫院被檢舉,以駐診合夥的名義,向醫師收取全額健保費,衛生署認定,長庚也承認,所有長庚醫師都是受到醫院雇用,不是合夥關係,雖然保住長庚醫學中心的資格,但是大批醫生都可能被補稅。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說,會在收到衛生署的公文,註明哪些醫院和醫師屬於雇傭關係,而非合夥關係,先針對名單補稅。

國稅局指出,補稅核課期是五年,會回溯到九十四年到九十八年,如果是逾期申報案件,核課期七年,會回溯到九十二年到九十八年。醫生屬於高所得族群,衛生署粗估,補稅金額在十幾億元,國稅局即將吃下大補丸,但張盛和說,目前還無法估計金額。

醫院醫師「合夥」,通常是醫師也有出資購買醫療設備,也要負擔醫院診所經營成敗的責任,合夥關係才可以拆帳,列在成本費用節稅;但醫生只要看診,不必承擔醫院診所經營的風險,屬於雇傭關係,比照一般受薪階級課稅。

國稅局指出,醫生會打探哪家醫院的「福利」比較好,醫療院所會互相模仿,出示契約聲稱是合夥拆帳,讓國稅局難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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