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結構型商品獲利別忘申報課稅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22日表示,如果98年度有進行結構性商品交易且有獲利的投資人,卻忘記在98年度綜所稅申報時列入者,盡快主動補申報並補繳稅款與利息,可以免受罰,否則若遭國稅局查獲者,將會補稅加罰鍰。
台北市國稅局已經要求北市內的券商以及銀行,提供98年度進行結構性商品交易的客戶以及交易內容資料,並將展開調查工作,只要查獲納稅人有短漏報情況者,除了需要補稅之外,還會懲以罰鍰。
周賢洋表示,結構性商品從今年起改為就源扣繳,可是過去年度若有獲利,必須在申報綜所稅,列入其他所得中申報繳稅,為避免最後一年投資客短漏報,國稅局特別要求各承作該項業務的所有銀行與券商,提供所有交易資料。
周賢洋說,納稅人則可以回憶一下,在4月20日之前,有否收到交易商提供的彙計單第1聯,卻在申報綜所稅時漏報,只要有上述狀況,可以提出補報資料,並自動繳稅補利息,稅額的計息方式,則從6月1日起到補繳之日為止,利息則以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按日計算,因此越早補繳稅,利息越省。
北市國稅局指出,自今年起結構性商品的交易所得,在台灣有居住地者按所得額扣繳10%,若非居住者則以所得額的15%扣繳,採分離課稅方式;而過去年度若曾經申報結構性商品投資虧損者,該筆虧損則在未來年度可以與其他收入的所得扣抵,不可作為一般薪資所得扣抵,納稅人在日後申報綜所稅時要特別注意。
【2010.07.23 工商時報】
更多諮詢請洽 黃杰JACKIE 0918-599288、0986-996639
境外公司OBU節稅規劃/國際投資避險節稅規劃/企業顧問諮詢
多角貿易節稅/台灣所得資產節稅規劃/稅務顧問諮詢/稅務課程邀約
更多資訊與分析,請見黃杰境外資訊E報報。訂閱去
【黃杰推薦延伸閱讀】
OBU帳戶買賣結構商品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