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自貿協定 商品免關稅
【聯合報╱林沿瑜】
2009.08.16 03:16 am
Q:何謂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
A:指透過區域間簽訂優惠的貿易協定,使區域內進行貿易的自由化程度較高,從而促進貿易的成長,增進彼此間的經貿關係。
Q:何謂自由貿易區?
A:指藉由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而形成的跨國區域,區域內的國家彼此免去因貿易產生之關稅及其它非關稅的限制。
Q:中國與東協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進程為何?
A:中國與東協於2002年啟動FTA談判,2004年簽署「貨物貿易協議」(2005年中生效),2007年簽署、實施「服務貿易協議」,2009年再簽署「投資貿易協議」(2010年生效)。
Q:日本、南韓何時與東協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A:日本、南韓分別於2008年4月、2009年6月與東協簽訂FTA。
Q:「自由貿易協定」與台灣日前所提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何不同?
A:ECFA的目的在促進兩岸間的經貿往來,尤其在中國與其它鄰國積極推動FTA的同時,ECFA是台灣避免被邊緣化的努力方向之一。不過因為FTA為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協定,而兩岸關係的定位向有爭議,因此欲以ECFA作為兩岸經貿談判的平台。
Q:東協和中國簽FTA對台灣有何影響?
A:中國與東協明年將成立共同的自由貿易區(東協加一),免除彼此大部分商品的關稅,東協加三(中國、日本、南韓)的各種貿易協定也不斷推進,預計在 2015年成立「東亞貿易自由區」,台灣至今無法加入。目前台灣產品進入中國仍須繳納5%至15%的關稅,進入東協也需繳關稅,現況持續恐不利市場競爭。
【2009/08/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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