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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道存送小可大禮 國稅局要了解是否逃漏贈與稅

* 2009-07-16
* 【中廣新聞/張雅惠】

六十歲的太電前董座孫道存,準備娶小他三十二歲的吳逸玲,媒體羅列孫道存的風流史,其中,模特兒「小可」被披露,才和孫道存交往三個月,孫道存就送百萬大禮,以及雙B名車,這也引起國稅局注意,要了解其中是否有贈與行為、以及贈與金額是否超過修法之前的一百一十一萬;一旦逃漏贈與稅,連補帶罰的是孫道存,不是「小可」。

孫道存的風流情史又成為話題,「老孫情人」名冊當中,二十六歲的小可,去年年底被媒體拍到和孫道存到夜店玩樂,「老少戀」期間,傳出孫道存送小可百萬大禮,包括名牌手錶、包包、服飾,甚至還有一台雙B房車,價值不菲!孫道存風流史成了民眾茶餘飯後的話題,連國稅局也要了解孫道存是否真的送小可東西,涉嫌逃漏贈與稅。

稅務官員說,會先找「小可」了解相關物品的來源,以及「小可」個人是否有足夠能力和收入買這些東西。如果真的是孫道存送的,而贈與行為發生在今年一月之前,只有一百一十一萬元的贈與免稅額,超過的部分,孫道存必須要補繳贈與稅,還會被罰。官員說,就算小可現在又把孫道存送的東西退回,由於贈與行為已經發生,一樣要課稅。

不過,孫道存也是沒在怕!一路走來,和國稅局有打不完的官司,之前送了一萬三千多張台哥大股票給同居人顏寧,被國稅局連補帶罰一億三千多萬,孫道存不服,認為這是股票交易,不是贈與,提起行政訴訟,但仍然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三年前,孫道存也聲稱,承擔紅粉知己顏寧和張瓊玲的「股票債務」合計一億六千多萬,也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要求補稅七千六百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當時也判孫道存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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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