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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帳戶藏利息 稅難逃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兩岸租稅議題近來備受討論,財政部已多次公開表示,將資金匯回台灣不會被視為海外所得課最低稅負,但台商抱怨私下匯回資金時,仍常被國稅局查核,會計師指出,台商會被查稅多半都是被檢舉報復,但也有人利用境外公司設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帳戶藏利息被查獲,要特別小心。

 

今年因為遺產贈與稅率從最高50%一口氣調降至10%,讓長年停泊於海外的資金,突然間大量匯回台灣。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副總經理賴三郎透露,先前有些台商將資金匯回台灣,遭到國稅局查核,多數是被挾怨報復或檢舉,這些匯回資金的查稅案件,最後台商都選擇和國稅局協商,補稅罰款了事。

 

雖然查核海外所得不易,但有錢人利用境外OBU帳戶藏匿利息所得,企圖逃避個人綜合所得稅,還是難逃國稅局法眼。

 

賴三郎指出,國稅局曾經鎖定結購外匯資料進行查稅,發現有民眾聽信銀行理專建議,結購巨額外匯匯入境外公司的帳戶,國稅局進一步查詢資金的流向,發現該筆外匯在匯入當天就改做美元定存,等到定存到期時,境外公司把利息匯回民眾個人的帳戶,國稅局才發現是利用境外公司開設OBU帳戶,規避大額的利息所得,最後還是被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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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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