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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避稅工作 外資列重點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德勤香港稅務合夥人譚振雄指出,中國稅務機關對反避稅工作日益重視,作為跨國集團管理高層,應該加緊審視自身的稅務安排是否能適應中國稅務環境的發展。

 譚振雄說,除了關注稅務籌劃、按國稅發(2009)2號文的要求準備相關同期資料外,跨國集團也可以主動與稅務機關,就合理的利潤水平進行預約定價安排的協商,以便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轉讓定價的風險。

 譚振雄與德勤香港稅務高階經理林綠如等,不久前與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有關官員進行反避稅工作的討論後,他提醒台商及外資企業,中國國稅總局有關的反避稅工作,已不再侷限於單純以有形資產購銷和傳統簡單製造業作為調查重點,反避稅工作的模式中國正全面革新

 反避稅法規,其主要是處理那些以避稅為目的,或為獲取不正當稅收扣除及抵免為目的的各類行為。中國國稅總局將外資企業集團及其海外企業的轉讓定價行為,列為反避稅工作的重點目標

 近年來,企業與海外低稅率國家或地區的聯繫日益密切,2008年中國內地從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及薩摩亞等三大避稅港,以及香港,所吸引的外資分別佔全國利用外資總額,各為23.43%與44.41%。

 林綠如表示,雖然內地稅務機關並不認為香港屬於避稅港地區,但從轉讓定價角度出發,香港的利得稅稅率明顯低於內地企業所得稅稅率的現狀,使內地稅務機關對於涉及香港地區的交易安排仍然保持關注。

 關於中國反避稅工作的發展方向,中國國稅總局正透過雙邊磋商、參與國際交流,在國際反避稅規則的製定中積極爭取話語權,以更好地維護發展中國家的稅收權益。

 更值得注意的是,國稅總局正在籌備實施「專家小組會審制度」,希望以此增加反避稅調查調整的權威性,加大調查調整力度

 在這一點上,譚振雄說,國稅總局意識到某些地方稅務機關要求企業自行調整以避免轉讓定價調查。這類自行調整很可能由於不被交易對方所在地稅務機關認可,而導致雙重徵稅。

 2010-07-23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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