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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經院:資本利得定要課稅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2009.10.16 03:03 pm

 

 

中經院今天公布「2009年政策建言白皮書」,其中對於稅改意見,中經院認為應該擴大稅基,增加消費稅比重,並調降所得稅率,因此堅持資本利得一定要課稅。

 

白皮書的主編為中經院院長蕭代基和中經院第二研究所助研究員陳筆,作者包括孫克難、吳惠林、王儷容、張榮豐等學者。

 

針對稅改議題,白皮書中提到我國目前稅制有兩大核心問題,第一是稅基太窄,針對特定團體或特定產業的任意減免,使得稅基集中薪資所得者;第二是稅種仰賴所得稅,而所得稅對工作與投資誘因有較大負面影響。因此建議的稅改重點有兩大方向,分別為擴大稅基,以及增加消費稅比重並調降所得稅率。

 

擴大稅基方面,建議對資本利得課稅,並取消各類租稅減免。陳筆表示,中經院堅持反對任何形式退稅,包含促產條例裡的退稅在內,因為這樣將侵蝕稅基,但對於低所得者的退稅,某些程度上可以接受,因為這些人可能連稅都不需要繳,也談不上退稅反而是一種補貼。

 

調降所得稅率方面,白皮書提到應利用「能源及環境」以及其他消費稅的調整,擴大消費稅比重,逐步降低營利事業所得稅和綜合所得稅比重。在降低所得稅率的同時,必須對資本利得課稅,並縮減高所得者的各項扣除額,以擴大稅基,避免高所得者單獨獲利。

 

【2009/10/1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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