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私人銀行 富人避稅天堂

* 2009-08-13
* 工商時報
* 【王信人】

 私人銀行或投資銀行以協助有錢人投資賺取高報酬、成功避稅而聞名,但近年來日本、韓國、美國都嚴格查緝這些投資與租稅規劃,是否違反金融法規及逃漏稅,值得我國財政部與金管會效法。

 嚴格來說,我國銀行法、工業銀行法只有針對商叢銀行與工業銀行規範,歐美盛行、引入國內的私人銀行或是投資銀行業務,該如何管理,它們的業務可以經營到什麼程度,其實處於模糊地帶。

 現行在台灣知名的大型外商商業銀行,其海外分行多兼做私人銀行、投資銀行業務,三者混在一起。

 會計師表示,財富管理專員掛在新加坡或香港的外商私人銀行或投資銀行名下,並由海外「支付」薪水,但財富管理專員往往是台灣人,常在地服務台灣大客戶。台灣富豪不需要坐飛機到新加坡開戶,雙方通常在飯店見面,完成簽約、開戶的手續。

 這已涉及違反銀行法在台灣吸金。從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已曝光的海外投資手法,可知其流程與輪廓,金管會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未整頓、管理。

 此外,外商的財富管理專員也有使用台灣的資源,勞務服務的提供地在台灣,構成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卻從未申報所得稅,涉及逃漏稅,也從未見財政部追補。

 韓國、日本政府近幾年已看出這些漏洞,積極對外商私人銀行、投資銀行的地下吸金動作,嚴格查緝,並追補逃漏稅。

 美國歐巴馬總統執政後,也對專門協助美國富豪逃漏稅的外商私人銀行、和外商投資銀行開刀,例如,美國要求瑞士銀行要提供美國富豪在瑞銀的帳戶資料,否則不惜關閉瑞銀在美國的分行,禁止營業,最後逼使瑞士總行屈服,關閉美國人的帳戶。

 我國如果真要管理外商投資銀行或私人銀行,應有很多法寶可用,端視主管機關金管會的態度。而明年海外所得日出課徵最低稅負,財政部更應提昇國際租稅的查稅技術,才能因應日益複雜的國際避稅管道手法,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只能打打小蒼蠅,抓不到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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