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稅有異見 稅局盯上創投


 

 為改善財政赤字,國稅局全面大追稅!從規劃開徵精華地區空地稅,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研發支出不可認列產創的抵稅項目,現在連創投公司的成本支出認列也要改變,重新認定這些年來的支出抵免。

 創投人士指出,生華創投、元大創投近期被國稅局發文要追數百萬元的稅負,如果國稅局「改口」變更課稅認定標準,對台灣全體的創投業者,將出現沈重的負荷。

 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指出,本次爭議起爆點在於老字號的生華創投,因為將閒置資金放進債券型基金等標的進行操作,追求操作績效下,進出次數被國稅局認定過於頻繁,不符合將閒置資金「停泊」的用意,而是進行投資性操作,因此要課稅,且一追溯就是好幾年,要課的稅負務達數百萬,幾乎等於小型公司一年的獲利。

 蘇拾忠指出,根據「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第5條第一項規定,成本認列必須按比率分攤,但創投則因當年行政命令,不需按比例分攤,不少創投公司因此將人事成本、辦公室租金放在「應稅所得」項目下作抵減,以降低所需繳納的稅負。

 但是國稅局最近對此出現新的意見,改認定支出必須按照「應稅所得」、「非課稅所得」比例分攤,創投業可扣抵稅額大幅縮減。

 創投公會人士指出,原本以為生華創投僅僅是單一個案,但是國稅局陸續又查上元大創投等其他家業者,因此元大創投特別行文,籲請國稅局能將成本認列的相關規定一次說清楚,創投公會也將於11/2召開協調會,邀請元大創投、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各家創投業者共同商議研究應對措施。

 國稅局近期追稅動作連連,多數金融機構受影響不小,包含壽險公司養地、金控銀行為了接軌國際會計新制及研發支出,到創投的財務操作,都是追稅之處。蘇拾忠指出,國稅局有其稅務立場,但此新認定稅制辦法茲事體大,「已經可以說是打壓創投生存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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