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海外逃稅 美有法可管
【聯合晚報╱編譯朱小明/綜合報導】
2009.10.28 02:58 pm
美國國會今天提出打擊海外逃稅的法案,以防堵利用海外避稅天堂逃稅和藏匿所得,估計10年可為政府增加85億美元稅收,歐巴馬總統特別發表聲明表示肯定。
這項法案名稱是「外國帳戶納稅法案」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在參院是由財政委員會主席包可士和參議員柯瑞領銜提出,在眾院是由歲入委員會主席藍格爾、眾議員尼爾領銜提出。
法案規定,個人在外國帳戶的財產如果超過5萬美元,每年報稅時必須申報帳戶資料,違反規定者最高罰款5萬美元。協助設立海外帳戶的財務顧問也必須申報資料,否則面臨罰款。
外國金融和信託機構、外國公司,如果想在美國做生意,必須提供美國客戶帳戶相關資料,外國金融機構若拒絕,在美國的所得將預扣30%稅款。
藍格爾表示:「這項法案提供外國金融機構十分簡單的選擇,如果想進入我們的資本市場,就必須提供客戶帳戶資料。」包可士則說:「此提案代表參眾兩院強化國稅局資源,一勞永逸根除逃稅的最佳方案。」
歐巴馬總統稱許國會提出法案,「實現」了他打擊海外逃稅的競選諾言,期待法案能夠立法,賦予政府打擊逃稅的必要工具,避免由全民共同承擔少數個人和企業的不法行為。
歐巴馬政府加強追查美國納稅人的海外資產,在10月15日為止的特赦計畫中,有7500名逃稅的美國人提報隱匿於海外帳戶的資產,以避免鉅額民事罰款和刑事起訴。這些海外帳遍及70餘國的100多家銀行。美國政府並在8月間取得瑞銀(UBS)同意,透露瑞銀4450名美國客戶的資料,預料將掀起一波起訴潮。
同時,美國國稅局也宣布成立「全球鉅富產業小組」,專門負責審查富豪的逃稅,破解富人用以隱瞞收入的夥伴關係、海外信託基金和其他複雜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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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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