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杜人頭帳戶,銀行公會擬新增五大需高度警戒的樣態,其中對職業是屬兼職、打工、臨時工、及派遣等4大非正職者,銀行應細問客戶開戶動機和目的,另因應公司戶做人頭帳戶案件增加,也新增臨櫃變更負責人的異常態樣等,要全面打擊人頭戶。
金管會已要求各銀行從臨櫃、資訊、管理、交易及教育宣導等五路並進防杜人頭戶,日前更進一步要各銀行需在存摺上加註警語:客戶賣帳戶給詐團使用者,恐最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藉以嚇阻⺠眾任意販賣帳戶。
台版柬埔寨案頻傳,詐團利用低息貸款勾引缺錢⺠眾,再將這些人囚禁並交出銀行帳戶做人頭戶供詐團移轉贓款和洗錢,又或是⺠眾自願販賣帳戶給詐團等,導致人頭帳戶日益猖獗,讓政府芒刺在背。
目前銀行公會「防杜人頭帳戶範本」中,已羅列臨櫃、資訊、管理、交易及教育宣導等五大面向做防範,在警政署等相關部會建議下,公會研擬修訂該範本,增列五大需高度警戒的樣態。
一、⺠眾臨櫃開戶時,填寫職業若是「待業中」,新增屬「兼職」、「打工」、「臨時工」及「派遣」等四大非正職者,行員更應細問客戶開戶動機和目的。
銀行主管解釋,很多詐團為避免被銀行查證,因此拿受害者帳戶開戶時,都以臨時工等非正職搪塞,因此若客戶職業以廣義自由業或服務業帶過時,更應提高警覺。
二、若提供的電子信箱、手機與他人共用又無法合理說明,疑似人頭戶風險極高。
三、長時間未往來,卻突然來行辦理「提高轉帳限額」又無法提出合理解釋。
四、檢警發現近期利用公司(非個人)做人頭戶案件增加,這次也新增若客戶辦理變更負責人時,新負責人對公司營運狀況不清楚或無法正確回答、或新負責人原職業與欲擔任的公司職業類別不相關,外觀似幫派或組織成員者,也列入異常態樣。
五、客戶申辦業務時,面對行員詢問得透過手機用LINE或電話詢問他人,外表疑似遭虐、神情緊張、或疑似遭他人監控等特殊異常情況。
其他新增強化措施,如金管會要求,客戶申請非本人網路銀行及電話語音銀行的約定轉入帳號者,各銀行需視客戶性質和風險程度高低,從申辦日後次一日生效改為次二日生效,拉長生效時間,及各銀行在存摺加註客戶提供帳戶做非法使用的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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