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黃杰稅務e部落 consultant.pixnet.net

經濟學的角度曾有這麼一說: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然後在各種限制條件下,找到最好的方法去實現自己的利益。

YouTube 、網紅、直播主、播客⋯這些近年來的新興職業,一樣有課稅問題的存在。台灣國稅局建議一個原則,即每月銷售勞務達 4 萬元以上、銷售貨品達 8 萬元以上,就要設立營業登記,那麼便不用煩惱所得稅申報問題,國稅局會直接透過銷售額資料進行課稅,多數網紅可視為小商號,將月營業額歸入綜所稅中課稅。而前述新興職業遇到大部分的稅目有「薪資所得」、「其他所得」,「一時貿易所得」、「營利所得」⋯等。

話說,網路課稅問題在全世界一直是現在進行式的問題⋯⋯值得關注。

BF63F358-F327-4E32-B92D-E39F1678B404.png

誠摯邀請您,相關資訊也歡迎訂閱、按讚、分享、討論。【黃杰Jackie謝謝您】
 
 
:: 加入App討論⋯Let's talk taxes. ::
② 黃杰稅務e部落加為好友與追蹤訊息。ADD OFFICIAL LINE
arrow
arrow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