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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肥咖條款對台灣金融業壓力大

會計師表示,肥咖條款各國可利用租稅協定與美達成互相認可的遵循模式,惟亞太地區少數國家沒有租稅協定,如台灣、新加坡,金融機構壓力大。
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及英國等5國在美國2月公布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案(FATCA,俗稱肥咖條款)施行細則草案時,與美國發表共同聲明,以現有的租稅協定取代FATCA法案中有關申報及扣繳的規定。
發表共同聲明的國家將修法,金融機構將就FATCA要求的資訊提報給各國政府,再由政府透過資訊分享方式,將資訊交予美國。也就是說,這些國家的金融機構可以向自己的國家申報是否為美國人帳戶,不用單獨與美國簽署遵循合約(FFI)。
其他國家目前正在觀察,與美國已有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可以透過類似這5國的模式,修正自己國家的法令,遵循FATCA。
亞太地區大部分的國家都與美國有租稅協定,包含中國大陸、韓國、日本、紐、澳等,若循此模式遵循FATCA,對該國金融機構的衝擊就會較小。惟少數國家沒有與美國簽訂租稅協定,包含台灣及新加坡,金融機構單獨面對美國稅局的壓力較大,若規模小、系統不健全的金融機構,遵循FATCA更為辛苦。
依據FATCA規定,明年6月30日之前金融機構就需要與美國簽署FFI,否則不能保證美國投資收入不會被扣繳30%。他認為,台與美若簽定租稅協定不易或有時間壓力,可先簽署資訊交換協定,以降低金融機構單獨面對美國稅局的風險及壓力。

【2012年3月13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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