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背景 早年公務員待遇低 優存兩度逾21%


 俗稱十八趴的公教人員退休金優惠儲蓄存款,引發社會議論。事實上十八趴是民國七十二年底才固定下來,曾經兩度超過二十一趴,但在民國八十四年修法後,軍公教人員新的年資,就已經不能適用該規定。

 不過,十八趴的優惠利息補貼,也造成政府財政的嚴重負擔。以目前台灣銀行一年定存利率一.二%左右計算,目前十八趴優惠存款餘額約四千三百億元,政府每年必須補貼利差高達七百多億元,平均每位國民每年要負擔三千多元。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的研究報告,公教人員退休金優惠儲蓄存款最早是民國五十年底開辦。早年是因為公務員待遇菲薄,退休金不足以養老,所以才訂定了《退休公務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使之成為公務員退休養老體制的一環。開辦時的利率為二十一.六%,當時民間利率約為十%。

 隨著一年期定存利率上漲,在七十年優惠存款一度高達二十一.七五%,但到七十一年底又降到十四點二五%。之後由於貨幣貶值、物價上漲,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的人員生活漸感困難,紛紛陳情反映要求提高利率。銓敘部會同財政部再次修正優惠存款辦法,七十二年十二月起,優惠存款利率下限保障提高為十八趴,並沿用至今。

 不過,當時定存年利率約為七點五五%,如今低利率時代來臨,目前銀行一年定存利率約一點二%,軍公教優惠存款卻維持十八趴,政府要補貼近十七%的利差,補貼比率超過九成,自然引發嚴重反彈。

 民國八十四年《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實施退輔新制,公教軍在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八十五年二月一日、八十六年一月一日之後的年資,都不得辦理優惠存款。

 民進黨執政曾在九十五年間實施「十八趴公教優惠存款改革方案」,改變優存採計公式,縮減公務員優存額度,但基層減得多,高層減得少,引發「肥高官、瘦小吏」批評。馬政府去年提出新版十八趴改革案並修改《公務人員退休法》,將十八趴法制化,今年一月上路。

 2011-01-13 中國時報 【單厚之、仇佩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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