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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價格登錄新制 牽動稅負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2010.09.29 10:58 am
 

行政院通過的不動產交易價格新登錄制度不會勾稽到個人房屋交易所得,但對長期不動產稅負仍有影響。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只要樣本足夠,就能統計出「市價」,可以供地方政府訂定公告地價、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的參考。

這次新增租賃案件也要登錄,對於未來稅捐機關公布房租設算標準,可能也會參考實際租金水準。王靚琇說,這次修法是配合政府的健全房市方案,預定明年實施。新法強制不動產經紀業在完成不動產移轉登記後30天內,上網登錄真實的成交價格,透明交易資訊。

行政院院會16日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為避免稅捐機關掌握到個案實際成交價格,據以核算房屋交易所得,不僅網站介面使用設計讓民眾查詢不到個案價格,甚至連個案資訊都不登錄,避免稅捐機關來要登錄檔案。房仲業和代銷業不會登錄買賣雙方個人資料,也不會登錄成交不動產的地號、建號、門號等。

這樣真的就不會影響到稅課嗎?王靚琇說,長期來說,登錄的實際價格會影響政府訂定各項不動產稅基。房仲和代銷業者登錄的案件約占買賣成交案件的一半,只要能強制、核實登錄,累積足夠的量,就會達到統計效果。

登錄時,房地不分離,只登錄一個總價,但是,王靚琇說,內政部有能力進行分離分析,剖解出地段的房屋價格和土地價格。「有的成交個案是素地,地上無建物,可以根據這種素地的成交價,估出當地土地行情。」房屋的部分也可用其建材分析出成本,大致估計房屋價格。

王靚琇說,只要有足夠樣本,內政部可產生出地段的土地、房屋「市價」。這市價可提供各地方政府參考。長期來看,地方政府訂定公告地價核課地價稅、訂定土地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以及訂定房屋評定現值課房屋稅,各項價格的訂定,終究會參酌登錄的市價。


【2010/09/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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