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緊盯「移轉訂價」 台商緊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9)日舉辦「跨國企業稅務研討會」指出,美國、大陸雙雙嚴查移轉訂價,在美企業若未依規定申報關聯交易報告,今年3月起美國稅局將無限期查稅;大陸則從今(99)年起加強監控海外股權移轉,即使透過境外控股公司買賣也要課稅。
目前各國稅局都在加強移轉訂價查核,跨國企業比以前面臨更大的查稅壓力,美國稅局以前對於未能誠實申報的罰款並未落實,現在都嚴格執行「連補帶罰」。
在美企業必須申報所有關聯企業的交易,和美國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很多,一旦發現企業並沒有主動申報,就會引起美國稅局往前追稅。
過去一般移轉訂價申報案件的追查期限是往前推三年,調整稅額要是超過20%,追稅期限延長為六年。不過,今年3月發布新規定,若企業未主動申報所有關聯企業交易,美國稅局有權往前無限期查稅,跨國企業將暴露於重大的補稅風險中。
雖然美國規定每年企業申報所得稅時都要一併繳交移轉訂價報告,但很多公司為節省成本,沒有花錢每年做移轉訂價報告,其實現在經濟大環境不好,重新編製移轉訂價報告可以主張適用較低的利潤率,對公司反而有利。→黃杰:審慎衡量,這不是潮流,別一窩風跟著做啊!
不僅美國查稅查得凶,大陸也仿效美國,而且還專門針對台商等「非居民企業」查稅。台商多數利用海外控股公司持有大陸子公司,現在大陸開始加強監控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權移轉。值得注意的是,大陸在去年發布國稅函698號文,若外商企業因為避稅理由移轉大陸公司股權,即使是透過海外股權移轉,大陸稅局還是會視為有資本利得加以課稅。
透過控股公司移轉大陸持股要不要課稅,是目前外資企業最關心的議題。因為很多私募基金併購企業後,連公司都沒重新設立,目的就是要把買來的企業賣掉,一旦移轉大陸公司的股權要課稅,將會嚴重衝擊私募基金獲利。
此外,台商外派員工到大陸工作、提供技術給大陸子公司,或利用控股公司到大陸投資,利潤卻留在境外的情形都十分常見,這些都是大陸稅局在查核台商移轉訂價的重點項目。
【2010/06/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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