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台「先緊後寬」採正面表列 7月起受理申請
時間:2009/6/30 16:57
台灣30日宣布開放陸資來台,並從7月1日起受理申請,陸資企業必須先取得經濟部許可,才能來台投資。經濟部強調,將會秉持「先緊後寬」、「有成果再擴大」等原則進行;除了管理門檻之外,也會有防禦條款。未來可能還會有第二波的開放項目,但目前沒有時間表。
開放陸資來台,將依照「先緊後寬」、「循序漸進」、「有成果再擴大」等原則進行。經濟部強調,開放陸資採事先許可制,同時也設立管理門檻,避免陸資經由第三地投資事業來台投資。經濟部次長鄧振中:『(原音)如果是直接從大陸來台,當然要接受審查;如果是從第三國,他的出資額如果超過30%,或者是陸資具有控制能力的話,也是要經過審查機制。如果他來是用證券投資方式,投資上市上櫃公司,股份持有超過10%以上,視為直接投資。』
開放陸資來台,除了設有管理門檻之外,也會有防禦條款。像是中國的軍方或有軍事目的的企業,就無法來台投資;另外,對台灣政治、文化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者,也將禁止投資。鄧振中:『(原音)他如果是一個軍方的投資人,或者是他投資具有軍事目的,或者是他經濟上有獨占、寡占、壟斷性質、敏感性,或者影響國家安全,這些案件我們一律不會准許。』
經濟部強調,兩岸經貿正常化是長遠目標,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台後,將秉持「有成果再擴大」原則;只是何時會宣布第二階段的開放項目,目前還沒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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