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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杰:追一般薪資戶或是中小企業都蠻行的,但遇到這種『欠稅大戶』就不行了。也許各位稅官需要喝了蠻牛再上吧!不然市井小民如何服氣呢?

 

研擬清欠計畫 專案小組按表操課追稅

 

剩下不到兩年時間,「欠稅大赦條款」將發酵,為避免高達1,835億元的欠稅金額從此「一筆勾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表示,近期將成立專案小組追討,並研擬清欠計畫,下月起各處將按表操課來追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兼主任秘書黃賽月表示,將要求全國轄下13個執行處訂出各處追稅目標和進度表,該署會定期至各執行處檢視、督導追討成效,若發現有怠惰情形,必要時將祭出重懲。

 

黃賽月坦言,剩不到兩年時間,要追討逾千億稅款確實有難度。她指出,國稅局移送到執行處強制執行的案件,幾乎所有當事人早已脫產,名下根本查任何無財產可供執行,而且因「罰比稅重」,因此欠稅人一定會想辦法拖延,若能追討回來真的算是「萬幸」。

 

通常,欠稅案件移送到法務部後,各執行處會針對欠稅人名下所有財產進行追查,包括金融、集保帳戶資料、買賣外匯、公債、銀行保管箱等,然後透過查封、拍賣、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聲請拘提、管收等手段,迫使清償債務。

 

最後仍查無財產可強制執行,法院將發出「債權憑證」,只要往後查到欠稅人有工作收入或其他財產時,都可在期限內再度強制執行。

 

不過,行政處官員私下抱怨,行政執行處位在追稅體系的最末端,移送來的大部分已是十年以上的「沉痾案件」,而且在「人權保護傘」下,現在要使用限制出境、聲請拘提、管收的手段也愈來愈難。

 

黃賽月說,在執行追稅上,確有窒礙難行地方,「我們缺了兩顆大門牙」。她指出,執行署及各分處「依法行政」,只能針對欠稅人名下財產追查,而無法直接查資金流向,若要查流向,必須請求國稅局提供資料。並且追稅期限只剩不到兩年,行政執行人力只有400多位,要負擔21萬件欠稅案件,難度真的很高。

 

欠稅追追追小組 名存實亡

 

【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要如何追稅?各區國稅局以往都設有「欠稅追追追小組」,採用緊迫盯人追查重大欠稅案件。

 

但在稅款繳納期限過後,就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受限於法令及追稅權限,國稅局可發揮追稅的功能微乎其微,「欠稅追追追小組」可說是名存實亡。

 

五區國稅局早在民國78年就設立「欠稅追追追小組」,只要有超過20萬元的欠稅案件,就會成立專案移送給轄區國稅局的欠稅追追追小組。

 

台北市國稅局徵收科官員表示,以往欠稅追追追小組是六人一組還有配車,配合地方的財務法庭一起追欠稅,包括查封及扣押欠稅人的財產,若欠稅人有欠稅逃跑的情況,追追追小組甚至會在清晨5、6時出動去抓人,連過年也會出勤。

 

徵收科官員說,納稅人逾期未繳納稅款,無論欠稅金額大小,均會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現在欠稅追追追小組都建置在國稅局的徵收科下,由執行股的男性同仁充任,只在有需要的時,配合行政執行署作業,最常做的是列管欠稅資料、追查欠稅人車輛的行蹤,欠稅案件移送後,追稅的主動權就在行政執行署手上。

 

 

【2010/05/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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