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低稅時代結束 台星均取消特定優惠
科技業低稅負時代已經過去。經濟部今天表示,實施最低稅負制度,加上促產條例落日,產業別租稅獎勵已經過去,鄰國如新加坡也已取消對特定產業的租稅優惠。
經濟部表示,新加坡目前鼓勵企業研究發展的優惠方式,是以研發費用的 2倍扣除方式,相較於台灣以研發費用各自乘以抵減率(30%)與營所稅率(20%)加總計算扣抵額,台灣的稅負比新加坡低。
例如A公司投資新台幣100萬元的研發經費,以新加坡的優惠方式,可以200萬元(2倍)作為費用扣抵,再乘以稅率20%,A公司在新加坡研發可以節省40萬元的費用;但依照產創條例草案規劃,A公司在台灣可以抵減50萬元費用,條件明顯比新加坡優惠。
繼宏碁董事長王振堂對行政院刪除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第30條大肆批評後,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昨天也在與行政院長吳敦義座談會上,針對政府縮減獎勵優惠措施大吐苦水,讓在立法院等待審議的產創條例草案再度引起外界注意。
經濟部工業局長杜紫軍今天傍晚銜命召開記者會澄清,他強調,蔡明介提到「國內稅務優惠與各項獎勵措施逐步限縮」,就目前的情勢而言,不管產創條例是否實行,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已經於去年年底落日,對個別產業租稅優惠已經取消,「台灣科技業已經不能再像過去一樣享有低稅負」。
杜紫軍說,促產落日後節省下來的稅負額度,已經分配給所有企業使用,即把營所稅25%降至20%;而且由於目前已經實施最低稅負制,企業至少要繳納 10%以上的稅負,過去像宏碁實際繳納稅率 3%的情況將不復見,企業的繳納稅率在20%至10%間,如果進行研發、人才培訓等,可以抵減稅率,但也不能低於10%。
此外,蔡明介提到新加坡給予半導體優惠做法,杜紫軍表示,過去新加坡的確給予到新加坡投資半導體產業特定優惠,類似台灣過去給予新興重要性策略產業 5年免稅或投資抵減的做法,韓國也有類似的獎勵措施,但近幾年各國特定租稅優惠都已慢慢減少,新加坡也已經取消對個別產業租稅優惠措施。
杜紫軍表示,高科技產業決定投資與否,稅負很重要,新加坡過去用稅負優惠吸引廠商投資,但只吸引一家特許半導體公司投資,而且公司並未獲利。
反觀台灣,杜紫軍說,半導體投資密度最高就是在台灣,因為半導體產業必須形成產業聚落才有競爭力,台灣過去除給予稅負優惠,科學園區提供好的進駐環境,有單一窗口服務,包括給予進口機器設備免關稅、免港口費用等。
杜紫軍強調,高科技產業大量在台灣生根,並不是單靠一個稅率優惠,而是整體配套,這也是台灣高科技產業成功的關鍵。
杜紫軍說,過去促產條例獎勵措施已經為台灣高科技產業打下重要基礎,畢竟政府稅收有限,台灣不可能對特定產業租稅獎勵無限制延續下去,因此產創條例才把高科技產業租稅獎勵拿掉,改採普遍性的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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