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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大陸台商有三種方式開拓內需市場,

一是台商在大陸沒有據點,客戶下訂單給台灣,再從保稅區拉貨;第二種是在保稅區設立貿易公司;第三類是在保稅區外設商貿公司。


兩岸財務長/商貿公司 申設降溫

【經濟日報╱記者/林庭瑤】2009.12.09 04:38 am

 

大陸中小台商爭設貿易公司,可直接打入零售市場的商貿公司,幾年前曾盛極一時,但直到目前似乎冷颼颼,誠如一位會計師所形容,設立商貿公司可說是「雷聲大、雨點小」。

不論貿易公司與商貿公司,都是要使銷售單純化,直接面對最終客戶,要打入大陸市場,兩者都要開立發票給客戶,也就是需要課徵17%的增值稅,差異不大。

設立商貿企業有其優勢,不必設在保稅區內,可以打入大陸零售市場,如同85度C、大潤發、新光三越一樣參與加盟連鎖業,經營自家品牌。但相對門檻較高,資本額要達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72萬元),也需要較高的人力成本。

商貿企業主要是中大型台商,以百貨業、物流業為首,可直接在大陸插旗、建立品牌,最常方式是透過中外合資搶通路,如同愛之味就採取此模式打內銷。

會計師分析,可能商貿公司還在探索階段,最近設立商貿公司似乎有熄火的跡象,比不上中小台商的貿易公司,來得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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