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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發票貪五%稅 罰一萬五

 

* 2009-11-06

* 中國時報

* 【洪正吉、何醒邦/台北報導】

 

 民眾到3C賣場或旅遊網站購買商品,店家常以開發票要加五%營業稅為由,拒開發票,民眾為了省錢也都被迫同意。立法院昨日初審通過,未來只要定價沒有內含營業稅,最高可罰一萬五千元,抓一次罰一次。

 目前坊間常有店家以扣除營業稅五%的低價,吸引顧客上門,結帳時如果客戶要求開發票,價格就會往上加五%,讓客戶覺得拿發票不會比較便宜,而被迫同意不開發票,變相讓商家漏開發票,包括北市光華商場或旅遊網站,都常傳出這種銷售手法。

 立法院昨初審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草案明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經通知限期改正未改正者,處一千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財政部官員強調,處罰是抓一次罰一次,沒有上限。民眾也不用擔心多付五%金額,因為只要檢舉店家的不法行為獲確定,都可按罰鍰金額二○%,領取檢舉獎金。

 另外,昨日初審也通過菸品健康捐,納入五%營業稅課徵範圍。以一包香菸五十元為例,過去二十元是健康捐,原本只針對三十元課徵五%營業稅,未來二十元健康捐也要納入課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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