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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買結構型商品 免交易所得稅

中國時報 / 曾薏蘋、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0/05/19

為加強台灣金融機構在國外的競爭力,鼓勵外資來台,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允許境外投資人在國內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購買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免徵所得稅,並追溯自今年元旦起實施

此外,立法院昨天也三讀修正通過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原本因報關作業疏失而遭罰漏稅或沖退稅額二到五倍的業者,修法後改為「小錯輕罰」,處新台幣六千元到三萬元罰鍰。據央行截至二月底統計,全體銀行OBU資產總額為一千零三十億美元,所得稅法九十八年修法後,規範金融機構發行的結構型商品,從今年一月起要課稅,境內客戶課十%所得稅,境外客戶稅率達十五%,引發業者反彈,認將讓OBU大戶出走,重創銀行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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