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資訊
Skype & E-mail:jackie.cpa@gmail.com MOBILE:0918-599288 http://line.me/ti/p/@wuo6378z

目前分類:最低稅賦 (123)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請輸入密碼
  • 密碼提示:請洽黃杰 JACKIE 0918-599288
  • 請輸入密碼:

黃杰:海外來源所得今年(100年)開始課稅,記住首重身份要素:在台灣設有戶籍並停留一天以上,或是沒設戶籍但一年中居台天數超過183天,就成為台灣的「稅務居民」。

雙重國籍海外所得 返台要課稅

自2010年1月2日起,台灣開始實施個人海外所得課徵「基本稅」,基本稅類似美國的AMT(Alternative Minimum Tax),如果外籍人士在台灣設有戶籍並停留一天以上,或是沒設戶籍但一年中居台天數超過183天,就成為台灣的「稅務居民」,不論有無台灣來源的收入,就可能要向台灣國稅局申報海外所得基本稅,此舉對在美華人的影響層面將會很廣。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黃杰:好吧!讓我們承認時間很快會過去,五月報稅月雖然看似還離蠻久的。但很快地農曆年後,一眨眼的時間就到了。行政宣傳上,財政部仍不免俗地告訴您......

 

漏報最低稅負 從重處罰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海外所得課稅 政府嚴把關

 

     政府於2010年落實海外所得課稅之後,將對個人稅賦產生結構性的衝擊與影響,以往免稅的海外所得都將在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的情況下,成為個人納稅的稅基。【黃杰:詳見海外所得課稅 寶劍出鞘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海外所得要稅 戶籍遷國外激增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2010.04.13 09:28 am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每隔一段期間詢問類似問題的先進、客戶就會再出現一次。

根據黃杰JACKIE顧問於課堂上或私下與各位先進分享關於海外所得稅局可能稽查之管道及歷年來類似案例。

再次提醒大家的有底下數點可能稽查之管道需多加注意: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請輸入密碼
  • 密碼提示:洽詢黃杰JACKIE0918599288
  • 請輸入密碼:
  •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請輸入密碼
  • 密碼提示:請洽黃杰 Jackie 0918-599288
  • 請輸入密碼:

海外所得課稅 寶劍出鞘

* 2009-08-05
* 工商時報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減稅無關貧富但求公平

隨物價上漲連動,最低稅負制即將拉高富人課稅門檻;大法官會議解釋夫妻合併報稅違憲,立法院亦已初審通過准予夫妻分開計稅的修法案。兩件事,將在明年同步啟動,政府粗估,國庫須付出超過150億元的代價。已經編列完成的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好不容易靠舉債2,739億元弭平的赤字,又開了一處破口。 

減稅來得不算突然,都是依法必須執行的措施,但因受惠對象正好集中高收入家庭,社會普遍將之解讀為對「富人減稅」,不滿情緒高漲。行政院雖要求財政部強力說明「罪不在 己」,實也無濟於事。面對財富階級間的矛盾情結,政府就算依法減稅,若無積極提出配套做法,光靠消極解釋,恐難弭平民間厭惡稅制偏愛富人,長期以來所埋下的深沉民怨。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黃杰:海外所得?大陸來源所得?傻傻分不清楚.....

生活稅法/外派大陸的薪水 也要繳綜所稅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黃杰:時光荏苒、歲月如梭.......又到了五月前夕,又快要報稅囉! 

      最近我們發現大陸的發展動能,似乎稍稍降溫。隨著很多政令與官方公布的數據似乎都預告著這個改變。

      不過大陸仍在發展階段,很多時候總會有不斷發生的『驚奇』產生。最近碰到的高頻率問題仍是『海外所得課稅』的相關議題。但不管如何解答與說明,黃杰仍要先提醒大家:個人取自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誠實申報納稅,這是法令規定,理當遵守。只是絕大部分個人在五月份申報所得稅時,很多都不會主動申報納稅。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黃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之稅款,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因此民眾倘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這一點十分重要,特別是很多台商朋友們的『大陸來源所得』經常未申報;或以為是『海外所得』申報,結果........

個人取自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誠實申報納稅。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之稅款,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因此民眾倘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請輸入密碼
  • 密碼提示:請洽詢黃杰JACKIE
  • 請輸入密碼:

申報99年度綜所稅時 海外所得須併入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黃杰:文中所提雖然需要計算課稅額,但是真需繳納嗎?得看自己的綜合所得(一般)稅額與基本所得稅額,才能定論。

 

納入最低稅負 國外連動債、保單 納海外所得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黃杰:記住一件事實,主動不可行,被動卻可行。所以還是謹慎為之吧!

 

追富人稅 鎖定海外分行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黃杰:一晃眼五年又過了,自從九十五年開始實施最低稅負制預備納入海外所得課稅以來,中間幾經波折【海外所得課稅寶劍出鞘】,今年五月份海外所得終要申報,基本精神與條件【國人海外投資必須因應稅制的調整】經媒體與財政部的宣導【海外所得課稅初擬規範有關注海外所得課稅動態者,應該都知道了才是。海外所得基本理論簡單【海外所得符四要件須繳稅,但從其基本理論中牽涉的問題卻很複雜個人海外所得課徵基本稅額疑義解答。而重點族群【海外所得 七大風險族群看招】、【科技業員工、高海外所得者以及保戶三大族群加稅提早因應更是顯而易見的目標啊!

文章標籤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貿港企業 免納最低稅負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銀海外分行 應負通報義務

工商時報 2011-02-01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昨(31)日為扣繳義務人向財政部通報海外所得的最後1 天,但根據了解,由於財政部並未要求國銀的海外分行通報台商存在海外分行的利息所得,會計師表示,財政部應該設法補起這個漏洞。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