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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低稅負的影響⋯⋯所謂全球最低稅負制,是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將自2023年起,針對年營收7.5億歐元(約240億元台幣)跨國企業集團要求實質稅率需達到15%,若跨國企業在當地實質稅率未達15%則需補繳差額稅款,原則上差額稅款課稅權屬於跨國企業母公司註冊地,但若該地區未實施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則由子公司所在地稅局遞補取得課稅權。

現行台版企業最低稅負制稅率為12%,比全球版15%低,且營利事業實質有效稅率亦低於15%,若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上路,我國稅制卻低於全球版標準,跨國企業集團課稅權可能會由台企子公司所在地稅局遞補,例如台企子公司在越南,則由越南獲得課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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