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黃杰:夫妻要睡在一起:但不要『稅』在一起。......^^!

 

終結懲罰婚姻 夫妻免再「稅」一起

 

夫妻非薪資所得不必「稅」在一起。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案」,夫妻的股利、執行業務等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今年五月報稅就適用新法,約有六十五萬戶受惠。  

財政部估計,目前夫妻合併申報約兩百八十萬戶,修法後影響稅收一五一億元,每戶約可減稅二萬三千元。醫師、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職業者,以及高股利的投資族夫妻,今年五月就可少繳一點稅。

新制採三種計稅方案:包括現行的「夫、妻及受扶養親屬各類所得合併計稅」、「夫或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夫、妻及受扶養親屬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稅」,還有修法後新增的「夫妻各類所得都分開計稅」。

財政部指出,新法上路對夫妻皆是高所得,且又有股利等非薪資所得者最有利,對一般雙薪家庭則影響不大。夫妻可分析兩人在薪資所得和非薪資所得的收入結構,比較稅率和稅額差異,選擇最有利方式計稅,但都需要合併申報。官員表示,覺得太複雜、怕算錯的民眾也不用擔心,財政部提供的稅額試算服務,會幫納稅人算出選哪一種方式來報稅最有利。

三讀修正條文也規定,若夫妻因感情不睦、婚姻暴力或其他因素分居,所得稅可分開申報所得稅,不必「報」在一起;但需有客觀證據、經財政部認定才能申請,如提出夫妻分居達半年以上證明,或因家暴取得保護令等法院相關證明者,即符合各自報稅資格。

這項修法緣於一○一年一月廿日大法官第六九六解釋指出,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稅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相關規定在一○三年一月廿日失效。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財政部隨後雖提案修法,希望趕在申報一○二年所得稅前上路,但期間遭遇學運、又有在野立委質疑這樣的修法讓高執行業務所得者少繳稅,等於變相圖利富人。但財政部表示是依大法官釋憲文修法,沒有圖利問題。

盧秀燕表示,這次修法還稅於民,是最好的新年禮物。台聯立委賴振昌表示,過去婚姻懲罰為德不卒,這次修法讓夫妻所得能分開計稅,是稅法進步指標,也讓雙薪家庭擁有租稅公平。

夫妻稅

2015-01-07 聯合報 記者陳乃綾、沈婉玉/台北報導


 

黃杰JACKIE 顧問 

0918-599288

境外公司OBU稅務規劃/國際投資避險節稅規劃/企業顧問諮詢/多角貿易節稅/台灣所得資產節稅規劃/稅務顧問諮詢/稅務課程邀約

更多資訊與分析,請見黃杰境外資訊E報報。訂閱去

黃杰的Google+:請加我

【黃杰推薦延伸閱讀】

 

如果您有使用Skype,可以搜尋黃杰Jackie的帳號:jackie.cpa

如果您有使用智慧手機APP,可以使用Viber、WhatsApp、Line、wechat微信.....與黃杰討論問題與聯繫。

快速Line Jackie→按此前往介紹頁面與掃描QR-CODE

快速WeChat Jackie→按此前往介紹頁面與掃描QR-CODE

快速M+ Jackie→添加黃杰帳號 consultant,請記得介紹自己啊!

贊助黃杰稅務e部落

 

arrow
arrow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