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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金熱 國稅局釘上了


國際金價屢創新高,民眾爭相投資黃金商品,國稅局也釘上這股「淘金熱」,提醒民眾不管是買賣黃金條塊、存摺等,下周起報稅時都必須誠實申報所得稅,否則被查到逃漏稅恐將面臨連補帶罰。

國稅局已規畫向銀行索取投資人的交易資料,作為日後查稅之用。官員表示,黃金存摺的買進、賣出如果有價差,賺錢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賠錢則可申報財產交易損失扣除。

除了黃金存摺,民眾出售黃金條塊或飾金,全年累計「交易總額」低於五萬元就不用報稅;超過五萬元就必須依百分之六的純益率計算個人一時貿易所得,併入綜所稅申報。

至於買賣黃金基金,國內基金交易所得目前不課所得稅,不過,市場上黃金基金大多為境外基金,交易所得屬於海外所得,如果海外所得超過一百萬元,就要併入最低稅負計算所得。

【2011/04/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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