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被爆A醫師健保 抖出醫界節稅秘密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9日電)長庚醫院被爆料超收醫師健保費,全案也扯出院方和醫師之間的拆帳手法。醫界人士認為,這是醫界菜鳥不懂醫院和醫師的檯面下的節稅協議,萬一惹來國稅局查稅事情就大條。
一位出走長庚醫院的資深醫師指出,全案有其歷史因素,30年前醫師自行開業的收入優渥,長庚醫院重金禮聘醫師,採取駐診拆帳合約,醫師在報稅時,申報專技人員執行業務所得,可享20%扣除額,有節稅效果。
另一家私立醫院主管說,會向媒體爆料的長庚醫師必定是小兵,可能是每個月所得只有18萬元左右的新進主治醫師,如果資深老鳥,寧可每年多繳5萬多元的健保費,換來少繳很多的所得稅。
全案的癥結在於長庚醫院認為院方和醫師是駐診拆帳的關係,健保局卻認為雙方是雇傭關係。
長庚院方指出,依照駐診拆帳的法律關係,醫師應負擔100%健保費,院方全數依期繳交健保局。但健保局只承認30%的健保費符合個人列舉扣除,因開出30%及70%的2張健保代收費用收據,於年度報稅前交給醫師自行申報。
中央健保局局長鄭守夏說,健保局向長庚開出的繳費單一直是院方負擔60%健保費、醫師30%、政府10%,也就是長庚院方和醫師是雇傭關係。他說,健保局不僅是對長庚如此,對其他醫院也是比照辦理。
振興醫院行政副院長葉明陽認為,醫師不能在參加健保時,自認為是受雇員工,繳交30%的健保費;但報稅時變成合夥人,享受執行業務所得扣除額的節稅好處,佔盡兩頭好處。如果國稅局或健保局來查,長庚採取拆帳關係最划算,補繳健保費勝過補稅。
其他私立醫院的醫師節稅手法不同,某財團醫院的醫師自付30%健保費,院方考慮到醫師不能列舉執行業務所得扣除額節稅,院方以教學研究費等名義補貼醫師,這是醫院和醫師的協議,如果抖出來讓國稅局追究,對誰都沒好處。
因此,一位醫師說,他只知道自己的健保投保薪資是最高的那1級,這也反映出醫師往往搞不清自己的收入結構。有些私立醫院的醫師,薪水是底薪外加業務績效、研究費用補貼,有的醫院沒有底薪,完全看業績及醫院拆帳,醫師對這些很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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