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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戶逃漏奢侈稅 將重罰5倍

2011年 03月02日

政府考慮針對非自用住宅、飛機、遊艇、高級房車、高爾夫球證等消費品徵收百分之十到十五的奢侈稅,財政部將於明天邀工商團體、學者及相關業者等,召開奢侈稅座談會。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指出,逃漏奢侈稅若抓到,最高處三到五倍的罰鍰。

罰款超過購物價格

張盛和指出,依目前規劃,民眾買屋一年後轉手,售價一億元的房子若漏繳百分之十五的奢侈稅,一旦被查獲,依初步規劃罰三倍來計算,不僅要補上一千五百萬元的稅金,還要另加四千五百萬元罰鍰,連補帶罰將高達六千萬元。

另,民眾如漏繳高爾夫球證、遊艇、高級汽車、皮草等商品的奢侈稅,最高罰鍰為應納稅額的五倍。以出廠價格三百萬元汽車為例,民眾如買車後漏繳三十萬元奢侈稅,最高罰鍰將達一百五十萬元,連補帶罰共一百八十萬元,已超過車子價格的一半。

 

預計七月一日實施

至於奢侈稅的實施期程,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希望法案送立院審議後能早日通過,「預計七月一日以後就能夠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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