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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杰:一直以為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但既然又提出來討論,就看中國官方是否有進一步回應?而且文中要求『不溯既往』也是個大膽要求,中國官方的政策一向是『溯及既往』的。


進口設備關稅 大陸沒退過

 中國大陸為招商引資,總是祭出多項稅務的優惠措施,然而,會計師指出,有些優惠措施的執行率很低,例如「進口設備退稅」,就從來沒有退過。

 會計師為工總的「對大陸投資經營環境之建言」撰寫稅務篇,在撰寫過程中,發現,中國大陸在2002年10月1日開始,將「進口設備免稅」的投資優惠,改為「先徵後退」的方式。

 所謂「先徵後退」,符合享有優惠措施的廠商,在進口設備時仍要繳納設備進口的稅額,並且經過商務部核查後屬實,就會退稅,但是,不是一次退足,而每年退還納稅額的20%,並在5年內全部退還。

 但是,這項政策從2002年執行以來,從來沒有那一家廠商有拿到退還的稅額,也就是說,從來沒退過。可是,所有進口設備的廠商,卻是全數繳納了稅額。

 中國政府遲遲未退還稅額,是因為有關規範企業申請返還稅款的申請文件,以及海關的審核程序的「作業細則」,一直沒有公佈,也因此讓合於進口設備優惠的政策之外商投資企業,在繳稅後,卻沒有公告的申請作業細則來辦理退稅的相關動作。

 工總也因此建議中國的主管機關,儘速公佈相關作業細則,讓企業有所依循,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具體落實先徵後退的政策,確實將稅額退還給合乎規定的企業。

 另外,在進料加工再出口的部分,史芳銘說,本來是算在「先徵後退」的政策範圍內,後來,又有新的解釋令不適用於先徵後退,然而,問題是,稅收優惠政策公告在前,政府適用範圍的解釋在後,在實際核查時又採溯及既往的方式,讓多數企業因為從事進料加工再出口業務而無法退稅。

 也因此,工總在建言書中建議,中國相關主管的解釋的適用範圍應該要予以放寬,或不應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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