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外資回台投資 當心稅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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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0)日表示,兩岸薪資水平已趨近相同,加上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降稅效應,都是吸引台商回台投資的誘因。不過,有些台商盤算外國股東的身分較節稅,欲利用國外法人回台投資,未來可能有被當作海外所得,課最低稅負的風險,反而導致整體稅負更高。 近期大陸薪資不斷調升,有助政府爭取台商回流。會計師指出,目前外勞基本工資為1萬7,280元,雇主聘僱外國人還應繳納「就業安定費」,但外勞的工資內含膳宿費用,外勞必須按月自薪水中,扣除膳宿費用攤還給雇主。 由於政府各部會協商透過外勞薪資內含膳宿費用採彈性上、下限的方式,提高外勞膳宿費用,達到降低業者聘僱外勞薪資成本的目的,現在一般越勞、泰勞每月的膳宿費約扣抵2,500元,未來還有調高的空間。若能與外勞來源國完成協商,經過微調膳宿費用後,台灣和大陸勞工的薪資水平已趨近相同。 會計師認為,兩岸勞工薪資水平已趨近相同,緊接著若能順利簽訂兩岸經濟協議(ECFA),貨品可互免關稅,台灣產品的競爭力可以提升,加上台灣營所稅已降至17%,中國大陸的企業所得稅為25%,台灣稅率比中國更低,顯然台灣的租稅環境具有競爭力,有助吸引具有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回台投資。 會計師點出,台灣營所稅降到17%後,會出現外國股東在台灣的股利所得,比本國股東稅負還要低的情況。因為台灣實施兩稅合一制度,對台灣的個人股東而言,雖然公司繳過的稅可拿來給個人股東抵繳,但最高稅率仍是40%,但外國的個人股東或法人股東,將股利從台灣匯出去也只要再扣繳20%,整體稅負低於本國個人股東。 在節稅誘因下,未來台灣人有可能改變投資管道,利用國外法人或國外個人的身分,回台灣投資。不過,即使透過國外法人回台灣投資,未來國外法人若將所得再分配回國內個人的身上,就會變成要課最低稅負的「海外所得」,一旦被國稅局查獲有這筆海外所得,反而要再被課20%,到最後總稅負飆高到46.88%,比當初直接在台灣投資的40%稅率還高,是值得注意的稅務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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