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台商
雙重課稅剉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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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營運的台商高科技企業注意了,美國政府因缺乏稅收,已經展開移轉訂價擴大查稅行動,兩年內將增700位國際審查員,目標在十年內補足近20億美元稅收。台灣與美國間,由於未簽有租稅協定,一旦被調整補稅,在台灣、美國兩地被雙重課稅的風險將大幅增加。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台灣所)昨(20)日舉辦「金融風暴後跨過企業移轉訂價之新契機」研討會,PwC美國所總監吳界周在會中分享美國移轉訂價最新的發展趨勢。 2009年美國政府赤字高達1.4兆美元,在龐大財政壓力下,跨國企業關係人交易的「移轉訂價」,成為美國稅局查稅的優先項目。其中,通訊、 科技、零售、食品、醫藥以及保健業,是美國近來最緊盯的重點行業,台灣有許多高科技公司在美國設立子公司,也成為美國稅局鎖定的查核對象。 美國已將對移轉訂價的重視轉化為行動,目前美國共有475位負責移轉訂價的國際審查員,還有120位經濟學家及十位律師支援,接下來兩年,還要再投入近 700名人力,專責國際移轉訂價稅務。 美國查核移轉訂價的方式正在改變,經濟學家對於移轉訂價合理性的判斷,扮演比以前更重要的角色,地方稅局為了取得更多談判的空間,在對企業補稅時,通常是「能調愈多愈好、有誇張的味道」,甚至和其他國家稅局聯合展開「多邊稽核」,讓跨國企業在美國的稅務風險大增。 PwC美國所強調,跨國企業營運安排一定要符合「經濟實質」,舉例來說,跨國企業若將旗下智慧財產權(IP)從美國A公司賣給海外關係人B 公司,B公司因為此IP獲得超額收入,即使IP已經從美國A公司移轉出去,美國稅局還是會視為A公司當年度收入課稅。 根據歐巴馬提出的2011年預算案,未來十年這種來自IP超額收入的稅收,預計將高達150億美元;美國還編列42億美元稅收預算,要對缺乏經濟實質的交易安排補稅。 最近就有一家美國公司移轉IP時,自行申報價值1億美元,但稅局認定的金額卻是25億美元,徵納雙方因認定懸殊而打起稅務官司。 【2010/04/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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