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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發票報公司帳 今起大查稅
【聯合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0.04.01 03:19 am
今天起,個人的消費發票充當企業抵稅憑證行為,例如,家庭在餐廳吃飯的發票拿來報公司帳,將行不通了,因為全國五區國稅局將一致展開大查稅了。
不過,國稅局將提供三個月免罰期,鼓勵企業在6月30日前自動補報;未在期限內補稅者,7月1日起將全面開罰。
包括台北市及高雄市等全台五區國稅局,將聯手自4月起展開營業稅查稅行動,財政部表示,今年營業稅查稅重點,將以個人消費行為卻開立可以抵稅的三聯式發票,供企業扣抵營業稅的漏稅行為,做為追查重點。
財政部指出,個人購買生活用品或其他私人物品,依法只能開立沒有扣抵聯的二聯式發票;但有部分企業鼓勵員工在購買私人物品時,開立有公司統編的三聯式發票,以供企業申報扣抵營業稅額,形成逃漏稅。
為加強輔導業者正確使用統一發票,並防杜個人以私人消費發票,提供企業做為進項憑證虛報進項稅額,全國五區國稅局今天起起至年底為止,針對電腦提供的選查對象,展開長達八個月的查稅行動。
【2010/04/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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