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放金融業赴大陸設分行或子公司,以及陸資來台參股金融業,行政院金管會主委陳冲強調,並不會影響國內金融機構的健全經營及資金供需,也不會危及國人信用資料安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邀財政部、金管會、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做有關兩岸金融經濟合作MOU簽署生效後,國內金融業赴大陸設置營業據點與兩岸參股等的專案報告。 陳冲強調,開放初期僅有7家(土銀、合庫、第一、華南、彰化、國泰世華及中信銀)已在大陸地區設有代表人辦事處,且時間超過2年的國內銀行,符合大陸規定的資格條件。預估7家銀行在大陸地區設立分行或子公司所需匯出資金相當當地貨幣28億元,僅分別占其資產總額及淨值的0.11%及2.03%,且依照開放金融業赴大陸設分支機構辦法規定,在大陸地區經營的資金來源50%以上需來自當地存款及同業拆借,所以不會排擠國內經濟發展所需資金。 對於開放陸資來台參股金融業,陳冲指出,政府對於大陸地區金融機構持有國內銀行、金控、證券期貨、保險業之股權,均有「個別」及「合計」的持股比率上限,且陸方派任董事也須先報經金管會許可;再者,大陸QDII來台投資管理辦法也規定不得介入被投資者的經營,國內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並不會被大陸地區金融機構或陸資主導。 至於國人關心的會不會危及國人信用資料安全問題,陳冲表示,金管會已責聯徵中心檢討強化對會員機構查詢資料的控管機制,並導入新入會會員的輔導機制及資訊查詢安控措施,未來大陸地區銀行加入聯徵中心,也將適用新會員相關機制,另大陸地區銀行對國人信用資料的取得及運用情形,金管會也將列為監理重點。 【2010/03/22 聯合晚報】 黃杰:連世界級GOOGLE集團都有機會被將一軍了!所謂的控管機制,說真得蠻令人擔心的.........,尤其在某些『自我感覺良好』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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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登陸/重申:簽MOU 不會危及台灣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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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登陸/重申:簽MOU 不會危及台灣金融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2010.03.22 03: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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