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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者自首 罰款大減

【世界日報╱路透華盛頓14日電】

 2009.09.15 08:44 pm

 

把錢或證券藏在外國藉以逃稅的富有美國人,還有一周的時間可以向國稅局自首,加入該局的特赦計畫,大幅減低逃稅的罰款。

美國公民如果有未申報的資產存在如瑞士的避稅港,可以在23日的截止日期前,透露其資產、繳罰款。在特赦計畫截止後,任何被政府查出的稅務欺騙,將可能面對刑事起訴。

國稅局預期很快即可查出一些逃稅者,因為瑞士銀行巨擘UBS在上個月達成的和解協議中,已同意把4450個秘密帳戶名單交給美國。一些律師說,這個特赦計畫是逃稅者要獲得寬大處理的最後和最佳機會。

國稅局說,在7月的某一周,就有400人自首,加入特赦計畫,這個數字是2008年全年自首的逃稅者的四倍多。國稅局拒絕說明有關加入此計畫的其他數字。

國稅局長舒曼在宣布UBS的和解協議時,警告有錢和證券在海外帳戶的投資人,在截止期限前自首,他說:「一旦瑞士政府交出了名單,一切都免談了。」

一名納稅人如果有100萬元存在海外帳戶六年,根據特赦計畫需繳罰款38萬6000元,相較之下,正常的罰款是230萬元。國稅局從3月起展開特赦計畫,希望追回估計每年逃漏的3450億元稅金。

特赦計畫截期臨近使稅務律師的生意興隆,處理250件特赦案的律師麥凱爾說,他的客戶海外帳戶內的錢在100萬至1000萬元之間,有少數客戶則擁有上億元。一些參與此計畫的律師表示,他們的許多客戶是移民,帳戶中的錢是繼承來的,令他們詫異的是,大多數客戶都是普通人,知名的億萬富翁極少。

【2009/09/15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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