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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透過信託 可部分節稅
2009-06-16 工商時報 【楊穆郁/台北報導】

 王文洋隔海爭王永慶遺產,讓外界知悉王永慶的遺產大多已交付信託,進而引起各界對財產信託的興趣,尤其想知道信託的理財節稅效果為何?據租稅專家表示,由於信託財產以折現方式做課稅稅基,在高利率時,節稅效果良好。但目前利率水準走低,加上新的遺贈稅已生效,使得信託的節稅效果明顯下降。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去年10月在美去世,最近長子王文洋跨海要求清查王永慶在美國遺產,引發國人矚目,而根據媒體報導,王永慶在生前已經把財產交付信託,再度引燃國人對透過信託進行節稅的租稅效果產生興趣。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助理教授黃士洲表示,對於信託與課稅的態度,其實信託本身並非遺贈稅的節稅管道,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一種理財工具,信託擬發揮真正的節稅效果,還必須配合諸如市場利率、不動產等資產估價標準等「外在因素」。

 透過財產信託追求節稅效果,必須視利率環境而定,以現在郵匯局1年定存利率不到1%情形,除非信託資產像王永慶那樣富豪那麼大,否則節稅效果並不大。

 前幾年很多財富管理機構,喜歡鼓勵高資產者,透過財產信託方式,以降低贈與稅或遺產稅。黃士洲表示,主要原因是信託財產的贈與或遺產稅,是以信託財產的複利現值,乘上稅率計算的;而信託財產孳息部份,則以年金現金計算贈與稅,由於利率越高,複利現值、年金現值越低,是以可以達到部份節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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